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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最后一个道士

第19章 地府判官

此时的饮宴真的是通宵达旦。

卢大郎输掉了志在必得的销魂馆,心情并没有任何沮丧。洛阳城很快就要换主人,在这纷纭迷乱的时候,有大量机会可乘,不在于一城一池的得失,更何况此时洛阳城外瓦岗军的首领是蒲山公李密。

世人都不知道李密背后站着的是荥阳郑氏。这点卢大郎心知肚明,所以他也不会为这么一处青楼和郑三郎翻脸。当今天下本质是士族的天下,而不是皇族的天下。

皇帝是舟,士族如水。士族想捧谁当皇帝就捧谁当皇帝。

范阳卢氏之前捧起来了隋朝开国皇帝杨坚,之后赚的盆满钵满。现在天下又到了易主的时候,现在看来,似乎是荥阳郑氏占有一定的优势。他们暗中支持的蒲山公李密带领瓦岗军牢牢锁住洛阳城的粮道,再这样持续下去,几乎不用打,卢氏支持的王世充就要认输。

这样情况下,卢大郎更不想和郑三郎交恶。

不想交恶,那就喝酒。这顿酒一直喝到天光放亮,众人才纷纷东倒西歪的睡下。

明革也被灌了不少酒,这时候有点头晕脑胀。好在本时空的酒水度数远低于后世,所以明革还勉强保有一点清明。他坚决不能喝醉,因为他今天就要启程离开洛阳。

这是他和公孙玉音的约定。一旦他帮助公孙玉音取胜,明革马上就要走,一天都不耽误。迟则生变,明革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操守没什么信心。

自己对葛清禅那么好,结果呢?她却想要杀了自己。唉。

如今明革只想早早跑到长安,找个机会抱住李世民的大腿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命无忧,没准混得好还能混个前程。这是明革仔细思考之后寻到的唯一一条道路。

和公孙玉音相处二十多天之后,明革对如今的天下有了清晰的认识。

正如那个小胡子认为窦建德是未来的皇帝一样,公孙玉音选择了蒲山公李密。这不仅仅是公孙玉音一个人的看法,这是荥阳郑氏的看法。

公孙玉音对于李密如此看好,除了李密带领瓦岗军战无不胜之外,更关键的是她了解荥阳郑氏的实力。有荥阳郑氏在背后支持,李密焉能不胜?洛阳是大隋朝的东都,实际上这个东都比西边的长安更像隋朝真正的都城。

一旦洛阳被瓦岗军攻破,从某种意义来说,大隋朝就被李密打败了,他完全可以就此称帝。

李密如果做了未来的皇帝,那么郑家就成为新朝第一士族,跟着郑家混岂不是唯最好的出路?公孙玉音爱惜明革的才华,所以才不惜透露了如此多的秘密来倾心挽留他。

可是明革哪能听她碎碎念。你就是念出大天来,李密也做不了皇帝。只是这话他没办法和公孙玉音讲明白,所以只能一味的要走。

读万卷书,行**路,这是明革想出来的托词。看到他如此坚决,公孙玉音也没有办法。

洛水河边,细雨纷纷。

公孙玉音将手中的油纸伞递了过去:“明郎君,今日之后,你凭借那三首诗必然名动天下。奴奴有一句话你要记在心里。须知树大招风。常言道天狂必有雨,人狂必招灾,明郎君身为男儿,空有一腔才华却手无缚鸡之力,奴奴好生为你担心。”

“公孙大家,请你放心,我此去必定小心谨慎。”听到公孙玉音的话明革心里暖暖的。自到了这个世界,真正关心自己的人只有公孙玉音一个。只可惜啊,他现在还不敢将未来告诉这个女孩子。等自己安定下来吧。那时候如果有机会,明革决定要将公孙玉音带到长安。

未来的天下,只有长安才是安乐窝呀!

“这几锭金子是奴的体己钱,你且收好。”说着话,公孙玉音将金子塞进了明革的背囊:“一路上要事事小心,听船伙的话。他们会保你安全。明郎君,城门马上要开了,请启程吧。”

“好。公孙大家,后会有期。”明革举着油纸伞顺着踏板上了船。

这是一条快船,船不大,只有两个船伙操船,但是这条船速度很快,是专门快速运送重要人员的。

船头一杆旗,旗子上绣着荥阳郑氏的家族纹章。就凭这杆旗,这条船就可以在洛水上横行无忌,无人敢管。

此时天刚蒙蒙亮,船舱内黑漆漆一片,明革进了船舱险些摔了一个跟头。这时候酒劲上涌,他顺势就躺倒下来,双眼一闭,睡了过去。

小船解开缆绳,升起风帆,一股劲风吹来,船儿如离弦之箭迎着朝阳驶向了远方。

船出了水门,行不过一箭之地就是瓦岗军大营,洛水上尽是瓦岗军的巡逻船游荡。见到洛阳城里有快船出来,立刻有三条巡逻船靠过来想要拦截,然而当他们看清了荥阳郑氏的家族纹章之后,马上让开了通路。

船儿顺流而下,快如飞马。

如果明革这时候没有睡着一定会大吃一惊。明明长安城在洛阳的西边,可是他们的船却向着东方疾行。过了洛口再行不久就到了荥阳。

这里是荥阳郑氏的郡望所在,是郑氏的大本营。洛阳到荥阳,水道不过两百里,再加上顺风顺水,这条船不到中午就能赶到目的地。现在过了瓦岗军的大寨,河道宽阔,前后左右都没有什么船只,两个船伙计彼此看了一眼,一起点了点头。

该做事了。

他们这一趟不只是要送明革到荥阳郑氏的大本营,路上还要顺道做点小事情——为郑三郎处理一点小麻烦。

具体说是丢一个人下船喂鱼。

开福寺的妙善法师抢了朱璃的金子,但是法师并不会亲手杀人。这不符合出家人慈悲为怀的胸襟,所以杀人这种事,都是郑三郎派人替妙善法师善后的。

朱璃扮作了白发苍苍的老太,又身受重伤,妙善也没拿她当一回事,今早按照往常惯例,开福寺的人将朱璃丢到了这条快船上。

现在是时候将老太太丢到水里了。两人一前一后进到船舱,看到明郎君和老太太正躺在一起,他们于是将明革推到一旁,然后一个抬头一个抬脚,准备将老太太直接丢到河里。

以前做这事的时候,他们有时候还要插上一刀,这次就不用了。这老太太眼见着活不成了,不需要多此一举。

两人抬着老太太出了船舱,正要将她仍到河水之中,却在这时,就听老太太冷哼了一声。这俩船伙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,就见朱璃右腿闪电般弹出,宛如攻城的巨锤,一下正中船伙的心脏。此人哼都没哼就被踢的飞到空中,在落水之前就彻底断了气。

另一个人运气没这么好,朱璃双手一翻已经握住他的脑袋,然后顺势一转,整个转了一百八十度,咔嚓一声,这个船伙眼睛竟然能看到自己的后背,显然是活不成了。

朱璃等这一刻等了很久。她被妙善迷晕之后一直等待机会。在开福寺她还不敢发作,一直忍到这一刻,确定周边再无危险之后,她才瞬间出手。一出手就要了两个船伙的命,这下安全了。

她揪着死尸来到船舱丢下,再回到舱外飞快的将船帆放下,然后操舵将船只改变航向,稳稳的靠在岸边一株大树下,丢出缆绳套住岸上一截树根,小船彻底停稳。大树茂密的树冠将这条小船遮掩住大半,河上岸上的人如果不留意很难发现这里藏着一条船。

做完这一切,朱璃一时头晕眼花。她现在身体虚弱极了,刚才那兔起鹰翻的两下耗尽了她全部能量,这时候她的虚汗顺着额头流下,将她的一张黑脸冲出一道道小河沟,露出了洁白的底色。

虽然朱璃这时候全身虚脱,而且胸口剧痛无比,鲜血再次渗透了她胸前衣服,然而此时的她心里却快活无比。

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她万万想不到小和尚竟然和她在同一条船上,这可真是老天爷赏饭吃。自己正愁找不到他呢,他自己送上门了。

朱璃钻回船舱,来到明革身边。她一边搜着明革的全身,一边仔细思考。

船头旗子上的家族纹章,和死去船伙衣服上的纹章,无不告诉朱璃,这是荥阳郑氏的船,这是荥阳郑氏的家奴。这么说来,小和尚是投靠了荥阳郑氏。这条水路再向前正是荥阳,看起来自己所料不差。

果然,她从明革的包裹中搜出来十几锭金子。这让朱璃快活的差点跳起来!这么多钱,发财了。她立刻将明革的包袱背到了自己的身上。

虽然妙善抢走了朱璃的包袱,但是朱璃这样狡猾的江湖客哪能把好东西都藏在一起呢。她身上现在还藏有明革的卖身契,只要有这玩意,就不怕小和尚造反。他还是自己的奴隶。

朱璃望着小和尚的脸,忍不住使劲拍了拍。太好了,眼前这个人可不是一个人呀,他是一架梯子,是自己的登天之梯。他也是工匠,自己的国公府可都得靠他一砖一瓦的打造。

想到未来美好的生活,朱璃心中不禁一荡,恍惚中她仿佛看到自己的国公府已经建立在东都洛阳,就在道德坊开福寺边上。自己带着一群家丁,正气势汹汹的闯入开福寺,将大小尼姑都抓了起来。

砍头,统统砍头,一个不留!尤其老尼姑妙善贼秃,必须车裂。五马分尸,五匹大马,给她扯的一块一块的。

朱璃想的太过兴奋,一下身体承受不住,突然脑海中一阵眩晕,整个人立刻失去了意识向前一瘫,正倒在明革身上。

明革刚才被朱璃几巴掌抽的脸疼,酒已经醒了大半。现在朱璃脑袋正砸在他胸口,顿时把明革完全砸清醒了。

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,首先看到自己胸前一个白发苍苍的脑袋。咦,这是?他连忙将胸前人扶了起来。

看清楚之后,明革吓了一跳。因为这时候朱璃脸上的化妆已经掉的七七八八,整个一张脸黑黑白白好像患了白癜风,和明革之前一样。

这让明革顿时升起一种熟悉之感。不过没等他想明白原因,他就看到了这个老人胸口正在渗血出来,胸前衣服已经殷红一片。

他连忙起身,将白发白癜风患者放平了在船舱。这时候他才看清眼前人是个老太太。

这老太太显然受了重伤,胸口一直在冒血。老太太明显没有七十也奔着八十去了,明革救人要紧,就没有想太多男女之别。他飞快的伸手解开了老太太胸前的衣服。

黑乎乎的胸口上,鲜血不断的渗透出来。

这可要命了。明革伸出手指,轻轻的在伤口上触摸了一下。

在明革来的那个时空,他是久病成良医,多少会一点医术。现在到了大隋朝,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药物,可是紧急处理一下伤口也是好的。

明革正要继续检查一下她的伤口,哪成想他的指尖突然颤抖起来。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如特高压输电,顺着他的指尖,沿着他的小臂,一路传到他的心脏。

明革就觉得天旋地转,整个人突然晕了过去。这下他和朱璃换了角色。之前是朱璃趴在他的胸口,现在是明革趴在了朱璃的胸口。

朱璃胸口被明革这么重重一撞,整个人痛的清醒了过来。

她抬头一看,就见自己胸前衣服敞开,小和尚正肆无忌惮的趴在自己身上似乎还一抽一抽的。

大胆!竟敢对老娘无理!知不知道老娘还是黄花大姑娘!这下你让我如何嫁人!

朱璃一脚就把明革踹到了船舱壁上。好在她此时实在没有力气,这一脚没有要了明革的小命。

不过这难不倒朱姑娘,她起身遮掩好胸前衣服,然后随手将船伙身上的刀子抽了出来。

明革此时候又被踹清醒了过来。

他就见重伤的老太太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小刀,一步就来到自己面前,然后一把将自己的衣襟掀起来,然后举起刀子就要向下砍!

“慢着,你要干嘛?”明革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。这下他的酒全醒了。

“你看了本姑娘的胸,本姑娘又不能杀你,还留着你有大用,所以只能让你去做太监,以后给本姑娘做牛做马!”朱璃此时情绪暴躁,一时连伪装都忘了,不经意的露出了本来声音。

明革顿时脑中一片混乱。谁看到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一张嘴却是小姑娘的声音,都会陷入精神错乱,更何况这老太太还拿着刀要阉割了自己。

“且住!你不能杀我。”

“我不杀你,我只是要阉了你!”

“阉了我也不行。”明革连忙拒绝。

“哈哈,小和尚,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吗?我可是你的主人,你的卖身契还在我身上,我想怎么样你就怎么样你。”这时候朱璃想起了卖身契。

“你是小胡子?”明革终于弄清楚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了。竟然是小胡子,他怎么是个女的?她又怎么追到这里?

“记住,姑娘姓朱名璃,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。如果再想逃,可不是阉了你这么便宜,我就要砍掉你的脑袋。”

朱璃说完就要下刀,明革连忙说道:“朱小娘,你要是敢碰我,你就死定了。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救你!”

“你?救我?”朱璃冷哼了一声,她高高举起刀子:“本姑娘要是靠你这个废物活着,那不如死掉的痛快。”

“朱小娘,你是不是年芳十六,过几天十月十日,就是你的生日。”

朱璃本想一刀割了明革让他成为自己的太监,可是明革这句话让朱璃一时停住了手。

在这个世界上,自己的生日只有父母知道,这个小和尚是怎么知道的?他到底是什么人?难道是父母派来抓自己的?

想到这里,朱璃心念一动,如果是这样可留他不得。

明革一直盯着朱璃的双眼,他一看这小娘眼神不对,刚才她还只想割了自己,现在她要杀了自己,明革连忙继续道:“朱小娘,你别误会,我乃地府判官,执掌人间生死。近日我巡游人间,就是来告诉你,你命不久矣。十二天后,十月十日,就是你丧命之时。如果你不想死,就别杀我。”

朱璃愣了。她万万想不到明革会说出这么一番话。

他是地府判官?自己还有十二日生命?这是真的假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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